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ST深泰
股票代码:000034
收购人名称: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大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大厦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88096688,
联 系 人: 张炜
签署日期:二OO七年十二月八日
收购人声明:
(一)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下简称“SST深泰”);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SST深泰拥有权益;
(三)本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股份转让已经于2006年2月6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06号文《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2007年8月14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厅产权[2007]419号《关于延长〈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有效期有关问题的复函》。根据《收购管理办法》,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只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本次收购提出异议方可进行;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公司/希格玛/受让方/收购人:指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SST深泰/上市公司:指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国投/出让方:指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收购:指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SST深泰29.46%股权的行为
协议转让:指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SST深泰29.46%股权的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简介
收购人名称: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晓岩
注册资本:10037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0561(4-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电器设备、有线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开发、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装饰装修工程;百货的销售;上述范围的项目承包、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信息咨询。
经营期限: 1987年3月12日至2048年7月2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8102031609
股东名称:吉林省万隆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天和置业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金图实业公司、北京金英合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地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深海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大厦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010-88096688
联 系 人: 张炜
二、收购人历史沿革
1986年经中国科学院批准成立了中国希格玛光电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长春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成都光电技术研究所、上海物理技术研究所、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北京海淀五星记录设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一百二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