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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3年1期产品价连降经销商数腰斩 关联方频担保

来源:收购库存回收网络整理作者:义乌库存玩具收购发布时间:2021-01-28 15:22

 

原标题:福莱新材3年1期产品价连降经销商数腰斩 关联方频担保

  1月28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首发申请将上会。福莱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新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股数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6.94亿元,其中6.14亿元用于“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8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福莱新材拟募资额与公司去年6月末总资产相近。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福莱新材资产总计分别为6.29亿元、6.26亿元、6.47亿元、7.0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08亿元、4.15亿元、4.16亿元、4.80亿元,占比分别为64.93%、66.25%、64.24%、67.99%。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福莱新材负债总计分别为3.70亿元、3.43亿元、2.80亿元、3.04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62亿元、3.40亿元、2.77亿元、3.02亿元,占比分别为97.68%、99.01%、98.91%、99.11%。

  各期,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04亿元、0.98亿元、0.88亿元、1.31亿元。短期借款分别为4480.00万元、6190.00万元、4757.86万元、5587.18万元。

  2019年,福莱新材营收增速相比2018年下滑,仅微增不到5%。2017年-2019年,公司净利走势呈V型反转。2018年、2019年,公司营收增速分别为10.56%、4.66%;净利增速分别为-12.29%、39.09%。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福莱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0.96亿元、12.12亿元、12.69亿元、5.0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1.14亿元、12.25亿元、12.86亿元、4.5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420.01万元、7385.07万元、1.03亿元、3421.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56.69万元、7154.32万元、1.46亿元、2951.84万元。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标签标识印刷材料系给福莱新材带来主要收入的2款产品。值得注意的是,这2款产品销售单价连降2年半。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广告喷墨打印材料收入占福莱新材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54%、80.24%、75.97%、67.32%,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收入占比分别为15.41%、15.47%、18.93%、28.42%。2款产品合计带来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95%、95.71%、94.90%、95.74%。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广告喷墨打印材料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94元/平方米、1.91元/平方米、1.73元/平方米、1.60元/平方米,标签标识印刷材料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05元/平方米、1.03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0.97元/平方米。

  2年半时间里,福莱新材广告喷墨打印材料平均销售单价下降了17.53%,标签标识印刷材料平均销售单价下降了7.62%。

  福莱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滑趋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整体呈上涨趋势。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福莱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05%、20.00%、20.89%、21.60%,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分别为21.87%、21.88%、22.36%、24.28%。

  经销模式是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各期占福莱新材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12%、81.35%、77.71%、69.00%。

  福莱新材的经销商数量连降2年半,2020年上半年经销商数量相较2017年减少了772家,减少比例达55.94%。

  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福莱新材经销商数量分别为1380家、1188家、882家、608家。其中年销售额100万以上经销商数量分别为203家、216家、218家、182家,年销售额100万以下经销商数量分别为1177家、972家、664家、426家。

  据福莱新材招股书,截至2016年末,夏厚君实际控制的全部21家经销主体均已停止经营,并开始陆续注销。上述主体停止经营后,该21家经销主体中的部分核心员工基于自愿原则通过新设主体接续原有业务,其余员工基于自愿原则重新与新设主体建立劳动关系。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对福莱新材提出问询,指出,2016年以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注销了较多其控制的主体。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1家经销主体,认定夏厚君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张可善、江培启等股东与夏厚君的关系;(5)相关主体停止经营后承接其业务的新主体、经销主体离职人员、发行人前员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是否有业务、资金往来,交易的内容、原因、金额、数量、定价依据、与市场可比价格或发行人与其他非关联方交易价格是否一致,交易的原因,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非关联化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福莱新材及子公司福莱贸易、浙江欧仁提供的关联担保达13次,担保金额从280万元到390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