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鼎桥日用品公司违法变相交易外汇 遭外汇局
来源:收购库存回收网络整理作者:回收库存发布时间:2020-09-14 20:22
国度外汇打点局广东省分局克日发布的行政惩罚抉择书(东汇处〔2020〕20号)显示,东莞市鼎桥日用品有限公司(简称“鼎桥日用品公司”)存在变相交易外汇的违法事实。
国度外汇打点局东莞市中心支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海外汇打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海外汇打点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度外汇打点局东莞市中心支局对该公司给以告诫,惩罚款55.62万元人民币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东莞市鼎桥日用品有限公司创立于2018年11月9日,注册成本100万元,罗爱姣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司理、执行董事。公司的大股东为罗爱姣、李伟,别离持股50.00%。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海外汇打点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交易外汇、变相交易外汇、倒买倒卖外汇可能犯科先容交易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打点构造给以告诫,充公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组成犯法的,库存五金用品收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